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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窃听

    “喂~~喂,你这个人,有没有礼貌啊!怎么一声不坑就跑啦!喂~~你等等我啊!我还有话要说呢!”

    “得得”的马蹄声中,马上的女孩儿一边追着已经越走越远的郑伦,一边不甘的嘀咕着:“乡巴佬!土包子!连本姑娘的大名都没听过。”

    就这样一人一马的追逐战在古道上上演了。

    说实话郑伦对于这种刁蛮骄傲的大小姐从来都是没有什么好感的,至于说卿月公主么,那是个例外,谁让人家是天之娇女,当今大郑国皇帝的女儿,皇家的小公主呢!而且,还是和郑伦从小一起长大的,很显然以前的那位小王爷是十分吃这一套的,而自己重生还阳后,偏偏就成为了这位小王爷,所以如果不想要被人认出来或是怀疑到的话,就只好接受了。不但要接受还要很是心甘情愿的去哄着她。

    但是这样的女孩儿只要一个就够了,郑伦可是不想要委屈自己。对于这位骑在马上趾高气扬对着自己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的所谓鼎鼎大名的凌波仙子,郑伦可是没有任何的好感。尽管她也是个不错的美女,郑伦还是要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的。

    所以就在刚刚这位凌波仙子向自己炫耀的时候,郑伦就使用了三十六计的中的最为上乘的一计??“溜之乎也”。

    凌波仙子林乐诗可是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以前自己对任何人只要报出自己的名号,不论是什么人至少都会说一声“久仰~久仰!”,如果是那些所谓的江湖少侠们,就更不得了了。往往都不用自己报出名字,只要自己往那里这么一战,嘿嘿!那些平时道貌岸然、不可一世的少侠们,还不是一个个像见到骨头的狗一样,乖乖的巴结自己来。

    咦~!这么比喻好像不太对噢?怎么能够把自己比作能够吸引饿狗的香骨头呢!哎呀~!都是这个乡巴佬的闹得,把自己都气的糊涂了。该死的,不要让我追到你,要是被我追到,我就??????我就??????

    就怎么样呢?林乐诗发了半天的狠劲,可是也没有想出来要怎么整治在前面走的飞快,一点不把自己方在眼里的乡巴佬。

    要说这两条腿怎么可能跑得过四条腿的呢!古道上一人一马,这么追了没有片刻的时间,郑伦就被我们的小仙子林乐诗给撵上了,林乐诗再次将马缓缓的停了下来,不过这一次可没有停到郑伦的旁边,为了防止郑伦再次偷跑,林乐诗将马停到了郑伦的前面。

    “喂~!你~你怎么一声不坑的就偷偷跑掉啦?”林乐诗坐在马上气鼓鼓的等着满脸无辜的站在马前的郑伦。

    “我哪有偷偷的跑掉啊!我是在走啊!你没有看到吗?”郑伦张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副人畜无害、小白兔似的无辜表情,看着高高坐在马上的林乐诗。

    “你??????”林乐诗被郑伦看的脸上一阵发烧,这个该死的乡巴佬!竟然敢这么盯着我看,等会我就把你这对可恶的贼眼给戳瞎掉。不过??????不过,这个乡巴佬长得还真是不像一个乡巴佬,嗯~!眼睛也??????也满好看的,戳瞎掉似乎有些可惜喽!不如??????不如,啊呸呸呸~~!我这是在想些什么啊!

    林乐诗觉得自己的脸上烧得是越来越旺了,使劲握了握手里的马鞭道:“好!就算你是在走不是偷跑好了,那我告诉你,现在有一件天大的好事你要不要干?”

    “我~~”郑伦依旧用那杀伤力极强的眼神盯着林乐诗。

    “你要是敢说不~~哼哼~~!”林乐诗不等犹犹豫豫的郑伦回答完,就扬了杨手里的马鞭,瞪着两只圆圆的大眼睛,瘪着薄薄的嘴唇“恶狠狠”的威胁着,脸上一副“事儿不大,你自己看着办”的表情。

    “呃~~!”郑伦心中一阵苦笑,开来这位姑奶奶是磨上自己了。自己怎么这么衰啊!在皇城里有个卿月公主常常来磨自己,现在出了皇城到了这么遥远的陕西境内,又有这么一位姑奶奶和自己耗上了。哎~!命苦啊~~!

    “怎么样?你要不要干啊?”林乐诗看到郑伦一脸愁眉不展的表情,心里简直就是乐翻了天了,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刚刚开始,自己就想要找这个乡巴佬的麻烦,看到他那张苦苦的笑脸,自己心里就觉得乐的不得了。

    其实林乐诗不过是个和郑伦一样初涉事故的菜鸟而已,对于人类心里的一些微妙的感觉,她又怎么能搞得呢!再加上她天真烂漫、刁蛮娇横的大小姐脾气,只要是她觉得有趣的她就会去做,哪里还会去细细的分辨啊!所以遇到了这位小仙子,真不知道对于我们的小王爷来说是福是祸喽!

    “呃~~林姑娘,你说对我有天大的好事,问我要不要做,那你至少要让我知道到底是什么事情啊!我才好回答你我到底要不要做。”郑伦无奈的看着似乎开心不已的林乐诗回答道。

    “哎呀~~!你怎么这么麻烦啊!我说是天大的好事就是天大的好事,难道我还会骗你这个乡巴佬啊!小心眼,好了好了,我告诉你。”林乐诗坐在马上一脸不耐烦的挥了挥手中的马鞭。

    耶?怎么我还成了小心眼!太麻烦了?这位小仙子还真是够有趣啊!郑伦虽然心里不服气的嘀咕着,不过为了尽快的解决掉这位纠缠不清的小仙子,郑伦还是老老实实的闭上了嘴巴,安安静静的听着林乐诗的解释。

    “呐~~本小姐出来的时候走的匆忙,所以身边一个仆人家丁都没有带,刚刚本小姐看你还算是不错,所以我决定要雇用你作为我的仆人。怎么样?这还不是天大的好事么?”林乐诗一脸理所当然的表情看着已经完全进入石化的郑伦解释道。

    你娘的,让本少爷做你的仆人!还天大的好事?这个小娘皮是不是傻的啊!干脆你来做笨少爷的女仆好了,这也是天大的好事!郑伦已经被林乐诗的解释完全说的呆掉了,心里不住的暗暗嘀咕。当然这些话郑伦也就只能在心里来爽一下了,他可不是什么也不知道的笨蛋,看看高高坐在马上的林乐诗的样子,分明是一个连过武术的练家子,自己这番话如果真的说出来,不用问一顿马鞭是一定的了。

    “喂~~!你干什么那副鬼样子啊!怎么,你还不乐意啊?告诉你,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跟在我身边伺候我,我还不要呢!你还一副不乐意的样子。”林乐诗看到郑伦迟迟没有回答呆呆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就有气,两片红润的薄唇紧紧的抿在一起,一副气鼓鼓的样子。

    其实林乐诗倒是没有撒谎,那些贪慕林乐诗美貌和身份的所谓少侠们,倒是确实有不少十分愿意跟在林乐诗的身边。可是问题是我们的小王爷对她不但没有一点的好感,似乎应该说还是十分的厌恶,所以又怎么会和那些少侠们一样的。

    哎~~让小王爷做仆人,真不知道这位小仙子能不能成功哦!

    “你到底想好了没有啊!”林乐诗不耐烦的问道,“只要你答应作我的仆役,每个月我可以给你十两银子的酬劳,如何?告诉你吧!我家里的那些仆人都是我爹的,每个月最多的也就是七两银子的酬劳了,要不是看在你是我第一个雇用的仆役的分上,我才不会给你这么多呢!”

    十两银子一个月确实是不少了,这个小娘皮倒是没有亏自己。郑伦知道按照现在普通的行情,一个普通的仆役一个月确实也就是七、八两银子的月钱,要说这个小娘皮倒是对自己满大方的。可是少爷我可是堂堂的小王爷呀!会缺你这十两银子的月钱?

    不过,郑伦低头又看了看自己现在的样子。说实话身上已经是一穷二白了,还真是没有银子用了。就凭现在的自己想要去太安府,还真是有些难办了,不如??????

    想到这郑伦回答道:“林姑娘,你说让我做你的仆役,可是你连我叫什么都不知道,你就敢雇用我啊!你不怕我是歹人吗?”说着郑伦故意盯住林乐诗的脸上看。

    “你~~?”林乐诗脸上满是不屑的表情,“就你这样的?就算你是什么歹人或是江洋大盗,本小姐也有办法治你!好了,这么说你是愿意了?那好吧!告诉本小姐你叫什么名字吧!”

    郑伦那颗小小儿脆弱的心灵顿时受到了伤害,这个小娘皮!竟然敢看不起本少爷,好,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我叫??????我叫郑广之。”郑伦没有直接告诉她自己的本名。

    “嗯~~!那好,郑广之,前面带路咱们走吧!”

    “等??????等一下。”前面带路?带什么路啊?自己是要去太安府的,这位大小姐还不知道要去哪里,自己怎么能给她带路啊!

    “又怎么啦?”林乐诗骑在马上皱了皱两道细细的蛾眉。

    “这个??????姑娘。”

    “叫小姐!”林乐诗“及时”的纠正了郑伦的称呼,看来是要郑伦这个仆役当定了。

    “呃~~是,小姐,您到底是要去哪里啊?”

    “我??????”林乐诗想到自己此次的目的不禁心里一愣,是啊!自己怎么差点给忘了啊!自己此次的目的可以说是十分的危险和重要,怎么和这么一个乡巴佬耗费了这么多的时间。这家伙还真是该死。

    “小姐?小姐?”郑伦见林乐诗突然呆住在了马上,不禁奇怪的轻呼。这个小娘皮不会是个疯子吧!嗯,我看十分之像。

    就在郑伦对于林乐诗的精神做出了判断的时候,林乐诗也听到了郑伦的叫声。

    “好了,不要叫了,去??????去太安府。”那个人应该也会去太安府,毕竟太安府是陕西省的首府,那家伙这次来一定是会去那里的,自己就去那里等一等他吧!

    “噢!”郑伦心里暗呼好运,真是没有想到这位大小姐竟然和自己是一路的,这么看来给她作几天的仆役也没什么了,反正自己以前不过就是小乞丐而已,还有什么可不好意思的。再说跟在这位大小姐的身边,这一路上会少去不少的麻烦,而且吃的、住的问题也就都不用自己发愁了。

    于是,我们这位毫不在意小王爷的尊严的小王爷就心安理得的成为了这位小仙子的仆役。古道上,原本一人一马追逐的场面,就变成了一人在头前带路一马在后而行了。只是这一人一马的一起行路的样子看起来有些古怪罢了。

    第三十六章    斗[本章字数:4784最新更新时间:2008-01-30 20:3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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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幽幽的古道上,淡淡的金色夕阳余晖下,“得得”的马蹄声中,远远的行来一匹高大俊美的健马,一个身材修长的年轻人正在后面气喘吁吁的追赶。

    “喂,你快点行不行啊!再照你这样走下去,一会儿天都要黑了。”一匹浑身雪白四体健壮的白马上,一个黑色劲装身材健美的女孩儿扭头冲着更在身后的一个人叫道。

    “你??????你骑在马上当然??????当然,跑的快了。”跟在马后面的人看起来似乎是前面马上的女孩儿的仆役,一身粗布的素衣,头上扎着一根细布条,正在马后面一颠一颠的努力跟着。只是这人的两条腿又怎么能跟上马的四条腿呢!所以,和前面马的距离似乎是越落越远了。

    “你说什么?”马上的女孩儿不用介绍了,就是我们的小仙子林乐诗了。此时她听了郑伦的话,两条柳眉拧到了一起,看样子马上就要发彪了。

    不过我们那位做了别人仆役的小王爷可是并不在乎,马上回答道:“我是说你骑在马上??????还跑得那么快,你??????你叫我怎么能追的上啊!有本事??????有本事你下来,让我骑在马上,你??????来追追看。”郑伦说了这么几句话就喘的上气不接下气了。

    “你~~!”林乐诗被郑伦的憨赖气得小脸通红,恶狠狠的说道,“好,那你干脆就不要走了,你就呆在这里吧!”

    “好??????那我就??????我就歇一会。”郑伦还真是说到做到,当即就一屁股坐到了地上不起来了。

    “你~~你这个人怎么这样!好,你不想走了是吧?”看到郑伦立即冲自己点了点头,林乐诗差点气得晕过去,“好,那你就呆在这里好了。等到一会儿天黑了,听说这古道周围可是有不少的猛兽,什么野狼啊??????老虎啊??????还有??????”

    林乐诗的声音越说越小,说得自己都开始有点感到害怕了。就在这时突然传来了一声狼嚎“噢~~噢噢~~!”

    “啊~~!!!!”我们武艺高强的小仙子顿时发出了十分“优美”的“伴奏”。

    “啊~~!”

    “噢~~嗷嗷~~!”

    狼嚎和人声在古道上一起努力“合奏”出一曲“美妙”的乐曲。突然???

    “郑广之~~你这个混蛋~~!”

    咦?怎么不只是乐曲啊!还有歌词呢!

    只见我们的小仙子林乐诗柳眉倒竖、杏眼圆睁、一双小手高举着马鞭,直奔一屁股坐在地上正撅着嘴在做狼嚎的郑伦而去。

    “哈哈~~我配合你一下啊!”郑伦一边继续“噢~~噢”的嚎叫,一边躲开了林乐诗的鞭子。

    “混蛋,我不管你了,你就坐在这里等着一会儿被猛兽给吃掉吧!”林乐诗没有想到这个看起来蠢蠢的乡巴佬伸手还挺敏捷的,自己抽了几下竟然都被他给躲开了。

    要是凌波仙子林乐诗知道郑伦以前在做小乞丐的时候,每天都会有不同的人用不同的家伙招呼他,郑伦早就将躲避鞭子、棒子的功夫练的炉火纯青了,现在就不会感到这么奇怪了。

    “好啊!被猛兽吃掉总比活活跑的喘不上气累死要好,不过只可惜你就要再找一个仆役喽!”郑伦干脆摊开了四肢躺倒在地上,优哉优哉的回答。

    “哼~~!”林乐诗不再和郑伦拌嘴,拨转了马头走掉了。

    “慢走啊~~!”郑伦一点也不着急,甩开了这个娇蛮的大小姐,郑伦正是求之不得的。

    可是??????

    ??????????????????????????????????

    一刻钟后(不要问我怎么会有一刻钟这个词的,前面在郑伦的房间里已经出现过西洋钟了。)????

    古道上一匹四体健壮浑身雪白的白色大马上,两个极不协调的人正别别扭扭的骑在马上。前面的一个女孩儿,一身黑色劲装显得身材健美。后面的人则是一身个粗布衣服,两只手正“老老实实”的搂在前面女孩儿的纤腰上。只是看起来前面的女孩儿似乎不是十分的高兴。

    “喂~!你老实点。”坐在马前的正是凌波仙子林乐诗,后面的那位不用问就是我们那位毫无尊严甘心为奴的小王爷郑伦啦!

    “我哪里不老实啦!”郑伦说着两只很“老实”的手,还在林乐诗的小蛮腰上“老实”不客气的摸了几把。

    说实话小仙子林乐诗的纤腰摸起来还真是相当的舒服,不但是盈盈一握纤瘦可人,而且浑圆有肉松紧有致。要说郑伦也不是第一次摸到女孩子的腰肢了,可不论是冰儿还是莺儿,似乎都要比林乐诗的差上一些,大概也就只有练习过舞技的胡姬可以媲美了。

    “你??????你还说没有。”小仙子林乐诗被郑伦几乎是抱在了怀里,从来还没有过和任何的一个男人这么亲热的同骑过一匹马,此时一股从未有过的感觉正渐渐涌进小仙子的心里。

    “我怕你跑得太快我会掉下去,所以才会扶住你的腰,你可不要乱想啊!”郑伦十分正经的回答道。

    才怪呢!林乐诗涨红了小脸,心里暗暗的咒骂,这个死家伙!得了便宜还卖乖,自己趁机占便宜还倒打一耙,怪我乱想!小仙子越想越生气,不禁用力的将手肘向后一撞。

    “哼!”郑伦只觉的肋部一痛,马上一口气就怎么也喘不上来了,痛哼了一声便弯下了腰。

    “哼~!这次算是个小教训,下次就??????咦?喂,你干什么?”林乐诗感到背后的郑伦正弯腰趴在了自己的身上,一张脸也贴到了自己的肩膀上,这个该死的家伙呼出来的臭气都喷到了自己的脖子里,还真是死性不改啊!竟然还敢趁机占自己的便宜。

    “去死吧你!”林乐诗羞臊的来不及细想了,手肘重重的向后一击,比刚刚还要大力的撞向了后面的郑伦。

    原本郑伦挨了林乐诗刚才的一下已经知道厉害了,只是身子控制不住的弯了下去,趴到了林乐诗的肩膀上。眼前就是那细嫩柔滑的雪白粉颈,还有一些淡淡的茸毛在后颈上没有梳理到发髻上,一股清新的女儿幽香窜进鼻孔。郑伦哪里还能保持清醒啊!所以小仙子的第二下可是实打实的,重重的撞到了郑伦弯下的胸口上。

    “啊~~”郑伦惨叫了一声,“扑通”一声摔下了马去。

    骑在前面的林乐诗听到后面的动静还不知道郑伦已经掉下了马,只是以为郑伦在惨叫而已。林乐诗扭头看了看,却见到郑伦正四仰八叉的倒在马后的地上,不禁“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小娘皮,谋财害命啊!呃~~不对,我身上又没有钱,谋害亲夫啊!呃~~更不对了,自己也不是她的什么人。那是什么?不管了,反正是她想要谋害我啊!想到这郑伦索性又躺在地上不起来了。

    “喂!你不要装死啊!还不是你自己不好,谁叫你要那样的?”林乐诗前面的话还是恶狠狠的,可是到了后面的话,虽然也是在怪郑伦,可是怎么听起来怎么像是小女儿在撒娇闹别扭。

    “你把我撞下了马,你还怪起我来了?真是岂有此理。”郑伦倒是一点没有听出有什么不对来,一副无赖相的躺在地上反驳道。

    “什么啊!本来就是怪你嘛!喂~!好了,快起来吧!我们还要赶路呢!再不快一点天真的就要黑了,到时候真的不知道会不会有猛兽跑出来的。”小仙子能够说出这样的话来,真是已经是到了她的极限了,这种语气可是她从小到大,再没有第二个男人享受过的。也不知道今天是不是小仙子的突然脾气变好了,怎么会对郑伦一再说出这样像是撒娇的话来。

    “什么猛兽啊?我不怕!天黑就黑吧!反正天黑了之后让我被猛兽吃掉,总比被你打下马摔死要好,我不走了。”郑伦又使出了无赖大法,不肯上马再走了。

    “好!这可是你说的噢!”林乐诗见郑伦那副憨赖的赖皮样实在是忍不住了,娇嗔着威胁道。

    “对!是我说的,怎么样!”没想到郑伦根本不吃这一套,完全无视坐在马上大发娇嗔的小仙子,依旧是赖在地上不走。

    “好,你不走,我走。”终于林乐诗忍无可忍,拨转了马头走掉了。

    “慢走啊~~”郑伦还是一点也不着急,施施然的送别着林乐诗。

    哎~~这两个活宝,不知道还要这么样耍上几遍才会甘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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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美不过夕阳红~~,温馨又从容~~!哎~!多么美好的一首歌曲啊!真是传唱大江南北,脍炙人口、老少咸宜啊!这首在现在的时代中不知道被多少人所喜爱和传唱的歌曲,正是道出了夕阳余晖照耀大地的美景。又有多少的人因此儿爱上了夕阳余落的美景,把爬上山顶一起看夕阳落山当作了一间世界上最为浪漫的事情。每天这个世界上不知道有多少的女孩子,被自己心爱的男子用这一招而陷入情网不能自拔,真是百事不爽的致命一招啊!

    当然,在这世界上还有一句话叫做“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不过这一句好是好,只是就难免会有一些落寞和莫名的悲伤掺杂在其中了。人们常常用这一句来比喻和形容“英雄迟暮、美人白头”的境况,所以悲伤和落寞就是难免的了。

    可是不管怎么样,当人们面对着落日的余晖,淡淡的夕阳撒下的金色余光照耀着大地场景时,总是会莫名的在心中产生一些特殊的情愫。

    又不过你千万不要以为人人都是一定会这样的,现在在我们的面前就有这么两位破坏意境的家伙出场了。

    “都怪你呀~~!太阳马上就要落山了,这下我们真的要在这荒山野岭的露宿了。”美丽的夕阳下,一个极其破坏画面的声音怒吼着出现了。

    “那就露宿呗!”又一个吊儿郎当的声音出现。

    还是那匹健美壮硕的白色健马,还是那两个极其不协调的两个身影,只是这次骑在马上的位置似乎改变了一下。那个原本时骑在前面手持马缰的,身穿黑色劲装的健美女郎,此时坐在了马鞍的后面,双手心不甘情不愿的扶在前面的骑手的腰上,看那个样子要不是害怕被前面的骑手报复从而掉下马去,女郎是决不会去扶住对方的腰的。而那个原本是坐在后面的,身穿粗布麻衣的男子,此时已经换到了前面手握马缰变成了操控马匹前进的骑手。看他脸上一副随时想要发坏的样子,要不是后面的女郎机警,已经牢牢的扶住了他的腰,恐怕他早已经不知道将这女郎摔下马去多少次了。

    “你说什么啊!在这里露宿你不知道有多危险,晚上可能会有野兽来袭击我们的。”不用问了,这位一直担心会有野兽出现的坐在后面的女郎就是凌波仙子林乐诗了。

    也不知道她是从哪里听来的传说,在这古道周围每当到了夜晚的时候就会有野兽出现。所以从一开始她就十分的紧张,就是害怕行走的慢了会赶不上到城镇住宿,住宿在这里会受到野兽的袭击。

    “不怕,不怕。我们到时候找一个安全的地方安顿下来,然后我们生上一大堆火,就什么野兽也不敢来啦!”夺取了控制权的郑伦倒是一副老神在在的神情,一点也看不出来害怕的样子。

    这两个活宝翻来覆去的不知道闹了多少次,反正是每次林乐诗大发小姐脾气的时候,郑伦就给她来个“死猪不怕开水烫”,爱怎样怎样的憨赖法子。弄得林乐诗每次都是又生气又无奈,从小到大林乐诗也算是见过不少的人了,可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无赖厚皮的家伙,反倒是拿他没有办法了,骂他他不在乎,打他他躲的比兔子都快,使得小仙子感觉对着这个家伙是“老虎咬刺猬??无处下手”。

    结果就是每次都被这个家伙打败了,现在弄得林乐诗简直分不清自己和这个家伙到底谁才是仆人,谁才是主人了。每次两人对上强到底的时候,最后都是自己先妥协。不过林乐诗一再的安慰自己“我是大人不计小人过,宰相肚里能撑船”“我是大人有大量,不合他一般见识”“我是什么身份?他不过是我的仆役而已,我才不会自降身份和他一般见识呢!”“我是??????”反正就是各种的阿q似的自我精神战胜法,来自我安慰自己。

    所以林乐诗对于自己说不过郑伦这个家伙已经渐渐有些习以为常了。此时听到郑伦这么说,虽然心里面觉得似乎哪里不太对,可是由于那人类可怕的习以为常的习惯性,还是不再争辩接受了郑伦的办法。

    郑伦见小仙子这次竟然没有和自己顶牛,不禁有些奇怪。可是让他回头再去挑拨林乐诗,他又没有那个胆量,毕竟刚刚胸口和腹部的两下,现在还在隐隐作痛。既然小仙子不反对,郑伦也就乐得自在了。

    所以这一次两个活宝总算是没有再吵起来,还真是要念上一声“阿弥陀佛”啦!

    第三十七章    露宿[本章字数:2590最新更新时间:2008-01-30 20: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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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边的余晖终究还是慢慢的落了下去,火红的夕阳渐渐隐藏到了远处的山谷之中,天空中几点星辰早已经悄悄的爬到了角落,一闪一闪的眨着那永远不知道疲倦的眼睛,偷偷的窥视着这世上的人们。在东方的天边半个月牙不知何时已经挂上了苍穹,羞涩的躲进了一片薄薄的云雾中,不时的偷偷探出皎洁的脸颊,在苍茫的古道上撒下一片微弱的银辉。

    天,终于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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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伦这次没有在和小仙子闹什么别扭,两个人找了一块还算是干净的地方,看起来这里应该不会有什么会让小仙子感到恶心的小虫子出现。郑伦找来了不少的树枝,准备用来生上一个火堆。林乐诗将马匹栓到了旁边的一棵树干上,边过来帮郑伦点火。

    “看来今晚只能够露宿在这里啦!”林乐诗用小手拿起一根树枝投到了火堆里。

    树枝在火堆中“噼啪”的响了几声,高高窜起的火舌发出红艳艳的光芒,映衬着坐在一旁的林乐诗的脸上。那张原本就白嫩可爱的小脸,此时更是红扑扑的十分的迷人。

    “嗯~是啊!”郑伦只看了一眼,心中便觉得一痛。那娇艳的俏脸不知怎么,在郑伦的眼中突然变幻成了那曾经熟悉无比,时常陪伴在自己左右的可人儿。

    不知道她现在到底怎么样了?郑伦心中暗叹了一声,偷偷的把目光转到了熊熊的火堆上。

    跳动的火苗如同舞动的精灵一般,闪耀着婀娜的舞姿在空中飞舞,不时的的还会发出“噼啪、噼啪”的伴奏,偶尔一两点火星飞溅出来,在周围黑暗的夜色中画出一道道美丽的星痕。

    突然出现的寂静,让林乐诗感到有些不太适应。轻轻的抖了抖肩膀,林乐诗继续问道:“不知道会不会真的有野兽出来啊?”

    郑伦一直死死的盯着那飞舞的火焰,似乎它真的是一位在翩翩起舞的曼妙女子。此时听到林乐诗的问话,郑伦头也没抬的说道:“不会的,你放心,野兽都是怕火的。而且你害怕野兽,其实野兽更怕你。”

    原本好好的一句话,可是听到林乐诗大小姐的耳朵里就变了味儿了,似乎郑伦在讽刺她比野兽还要凶猛。这顿时让我们的小仙子义愤填膺,当下就气呼呼的问道:“你是说我比野兽还可怕啦!”

    郑伦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一句普普通通的话,也能惹得这位大小姐生气,不禁有些莫明其妙。不过郑伦现在也没有心思和她吵架了:“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你要是不放心,干脆就不要睡觉了,在这里守着火堆坐一夜吧!”

    “你~~”林乐诗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嘟着嘴巴扭过头去不再理会郑伦。

    一时间空气又再次陷入了宁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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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你可不要偷懒啊!我??????我真的要睡啦!”林乐诗和衣躺倒火堆的旁边,找了一个比较舒服的地方,心里还是有些不放心的对郑伦叮嘱道。

    刚刚终究还是小仙子打破了凝固,和郑伦两个人终于商量出一个办法。其实很简单,两个人分别守夜,郑伦上半夜,林乐诗下半夜。这也虽然也是比较麻烦,但是总算是比较安全了。可是小仙子始终还是不太放心,所以躺在那里又叮嘱了郑伦一句。

    “不如你来守夜好了,我睡觉。”郑伦实在不想在和她多说废话。

    “哼~!”小仙子也十分干脆的闭上了眼睛,一扭头不再说话了。这个该死的家伙!早晚我要收拾你!林乐诗心里一边发狠一边慢慢进入了梦中。

    暖烘烘的火苗烤的郑伦十分的舒服,郑伦不禁伸出了双手在火堆上烤着。很久没有这样了,露宿野外、自己来点火取暖,郑伦不禁又想起了自己上一世的日子。现在想一想其实当初自己的生活比起在这里生存的人们,比如像是胡家集的人们,似乎还要好上一些。至少自己不必每天担心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出现的流寇,至少自己还是生活在全大郑国最为安详、繁华的皇城。虽然也是不时的要饿肚子,可是终究还是活过来了。比起那些已经丧生在流寇刀下的胡家集的人们,自己无疑是幸运的。

    流寇!郑伦发现自己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憎恨过这么一个词,这么一群人。就是这些家伙,差点使自己连命都要丢掉;就是这些家伙,将那些原本老老实实生活在胡家集的努力的寻求着生存的善良的人杀掉了,他们只是一些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热爱着自己家乡的人们啊!甚至在巨大的天灾面前,他们都没有背叛自己的故土,他们只是想要在自己的土地上好好的活着,为什么连这样一个小小的要求都要剥夺呢?

    郑伦的眼睛渐渐的火红,红的就像是他面前燃烧的火焰,炙热,熊熊。

    流寇!就是这些家伙使得自己和冰儿分离,现在甚至连冰儿是生是死都不知道。郑伦眼中的火焰渐渐燃烧到了胸口,飞腾着、燃烧着、灼痛着郑伦的心脏。

    “啪!”一只两根手指粗细的树枝在郑伦的手中折成了两段,郑伦伦起手臂狠狠的将树枝扔到了火中。

    杀~!郑伦觉得当自己下定这个念头的时候,心中的火焰突然的沸腾了起来,烧掉了脑中最后的一丝怜悯。这些该死的家伙都该杀!一个不留,全部都要下地狱。决不能留在世上继续祸害世人,决不能???不能!他们根本不配活在这个世上。

    一个可怕的决定在郑伦的心中渐渐清晰,我要保护自己!我要保护我爱的人!我要保护值得我爱的人们!为了他们,你们都~得~死!任何威胁到他们的人,都~得~死!

    远在千里之外的瑞王爷临行时的一再叮咛,已经被郑伦脑海中的火焰烧的干干净净,再没有一点痕迹。

    幽暗的夜色中,一个孤坐在火堆前的少年做出了一个令千万人流尽生命的决定。飞腾的火焰中那张原本清秀俊朗的面孔渐渐变得阴冷森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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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郑广之!”

    突然从背后传来的叫声,令郑伦吓了一跳。郑伦转过头看了看,林乐诗蜷着身子缩在那里,看样子是有些冷了,可是一张小嘴还在一张一合的听不清在说些什么。反正郑伦知道一定又是在咒骂自己的话,所以也懒得去仔细听了。

    “笨蛋!”郑伦嘀咕了一声,站起来走到马匹的旁边,从马上的包裹里取出一张毯子,“有毯子都不知道盖上,还真是大小姐的命。”

    郑伦将毯子轻轻盖在自己这位现在的女主人身上,有走回到火堆旁拨了拨:“看来今晚都要自己值夜了,哎~~!早就知道了。”

    郑伦叹了口气,从新在火堆旁边坐下。

    第三十八章    同福客栈[本章字数:5827最新更新时间:2008-01-30 20: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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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林乐诗长长的伸了个懒腰,身上的毯子滑落到腿上。一对饱满诱人的胸脯透露着曼妙的曲线,由于两只手臂自然的向两边伸展,将原本就十分健美的身材显露的更加的彻底。从高耸的胸部一道起伏的线条渐渐向着小腹收拢,纤细结实的腰肢盈盈一握,让人不禁想要抱在怀中好好的抚摸一番,盖在毯子下面的两条修长笔直的长腿,绷的紧紧的在使力,一双薄薄的穿在马靴里的纤足,也是挺的笔直,使得两只小脚呈现一种美妙的弓形。美人初醒确实是使人觉得赏心悦目啊!

    “嗯?糟了,作晚上我好像睡过头了,都不记得值夜了。”林乐诗直到现在才想起昨晚自己应尽而未尽的职责。不过她马上就又有了新的发现:“咦?这毯子是??????”小仙子马上就明白了是谁会这么好心为自己盖上了毯子。

    嗯~看起来这家伙还不是这么讨厌嘛!好吧!就算是原谅你吧!林乐诗笑眯眯的决定宽宏大量的饶恕郑伦昨天一天对自己的不敬,一张刚刚睡醒的小脸红红的笑着,就像是一只吃饱了鱼后得意的猫咪。

    咦?那个家伙呢?林乐诗坐在那里看了看四周,除了一对燃烧成灰烬的木炭,哪里还有郑伦的影子?

    他??????他该不会是把我一个人仍在这里,一个人又偷偷的跑了吧!林乐诗想到这里原本笑眯眯的脸蛋立即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那张刚刚还弯弯的小嘴里立即爆发出了一声怒吼。

    “郑~广~之,你这个大混蛋!!”

    人要是倒霉,真是喝口凉水都要塞牙。

    清晨一觉醒来,小王爷郑伦就感到他人生中的大事来临了。于是只好马上找了一个比较隐蔽的地方当作临时的“五谷轮回之所”,以便完成他每天早上醒来后的第一件人生大事。

    可是谁知道,就在郑伦刚刚准备“将出恭进行到底”的当口,蹲在树丛深处的郑伦突然听到一声惊天地泣鬼神,让人心胆俱裂,震耳欲聋的怒吼,而偏偏这声怒吼中叫的还是自己的招牌字号,这真是让人再也忍不住了,所以我们的小王爷也忍不住了。

    终于,郑伦痛痛快快的完成了他今天人生中的大事,急急忙忙的跑出了树丛,去追寻那追魂夺魄的召唤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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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乐诗还是坐在那里,连姿势都懒得变化,撅着一张小嘴正叫的过瘾呢!

    “郑广之,你这个大混蛋!笨蛋!王八蛋!??????”

    “吃那么多蛋会撑坏肚子的,我的大小姐。”一个优哉游哉的声音从林乐诗背后的树林传出来。

    林乐诗惊诧的看着郑伦一步三晃的从树丛走出来,脸上没有一点生气的样子,这到让林乐诗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今天一早上醒过来,就不见了郑伦的踪影,小仙子立即便郑伦又是不辞而别,趁着昨晚自己睡过头的机会,把自己一个人扔在了这里。所以心里难免生气,忍不住就咒骂了郑伦几声,可是怎么也没有想到,原来人家并没有走掉而且还回来了。被人家听到自己在人家背后骂人家,林乐诗毕竟不是那种真的不讲教养的女孩儿,一看到郑伦出现,一张原本洁白如雪的小脸顿时涨红的如朝升的太阳一般滚烫。

    “你??????你没有偷偷跑掉啊?”林乐诗被人家撞个正着,心里一阵羞愧嗫嚅着问道。

    “没有啊!”郑伦倒是若无其事的样子,仿佛刚刚那一句句的咒骂都是在骂别人一样,完全没有放在心上。

    “噢,那~~那你刚才是干什么去了?”林乐诗可是一点都不觉的自己在多管闲事,反正郑伦现在是自己的仆役,那么自己这个作为主人的问一下自己的仆人刚刚的行踪,这???这不算是过分吧!

    郑伦似乎也没有觉得小仙子的问题有什么过分的,十分之理所当然的回答道:“拉屎~~!”

    好响亮的回答!好干脆的回答!好~~好该死的回答!林乐诗只觉的自己的身体里一阵滚动的热血直冲脑际,嗡~~的一声,差一点就将脑中的血管冲爆掉。所有的理智和教养在这一刻都灰飞烟灭、轻飘飘的飞到九霄云外去了。只剩下一股火焰,一股强烈之极的火焰燃烧在小仙子的脑海中。

    “郑~广~之!你这个混蛋~~!”一阵揪人心魄的吼叫再次响起。

    “啊~~~~~~”

    哎~!清晨还真是美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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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潭溪镇

    一个原本十分富饶又安详的小镇子。因为地理位置十分的优越,正是处于前往陕西省的首府太安府的道路要冲。平时的日子里,每天要前往太安府的往来人等都会从这里经过。不管你是行脚的商人也好,还是行走探亲的路人也好,反正只要你是要去往太安府,那么好,你就得从这里路过。所以别看这里的地方不大,平时每日里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熙熙攘攘的真是十分的热闹。

    在这个并不算是很大的小镇子上,可以说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什么饭庄啦、客栈啦、赌场啦、当铺啦,反正就这么说吧!只要是你能够在大城府里见到的娱乐设施,在这里都是一应俱全、应有尽有。所以只要是你有足够的钱财,那么你就能在这里找到你喜欢的地方。

    也正是因为如此,潭溪镇,这个小小的毫不起眼的小镇子就成为了方圆几十里以内,最为繁华和富饶的地方。

    当然如此的风水宝地,作为大郑国的政府官员们当然要为了朝廷尽忠职守啦!所以,在这里除了那些应有尽有的娱乐设施之外,还有着不逊色与一个正式县城的官方设施。不仅有普通的村镇里应该有的保甲,还有一座十分威风的衙门,在这座衙门里老爷、师爷、书记、衙差全都具备,甚至连牢头和牢役全都有,因为在衙门的后面就有一座正式的官府监狱。可是这里毕竟只是一座镇子,在官方的行政体系中是没有正式的常设官员的,所以在这座衙门里办差的就是一位正式的七品县令。对,就是一位正式的七品县令,只不过不是这潭溪镇的县令,而是福泉县的县令。

    其实要说福泉县的县太爷还真是管得到这里,因为潭溪镇本来就是福泉县下属的一个行政镇,只是因为这里的地理位置太过于重要,再加上这里实在是“需要”一位县太爷,所以我们的孙老爷只好“不辞辛劳”的从百里之外的福泉县衙搬到了这里来办公了。

    总之,对于潭溪镇就是这么一句话形容:“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我做不到的”。

    而现在,我们的小王爷和小仙子就要马上来到这个听闻已久,却一直没有来过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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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你是乌龟吗?怎么爬的这么慢啊!”林乐诗扭头对跟在后边的郑伦叫道。

    这次小仙子倒是没有故意欺负郑伦,因为林乐诗并没有骑在那匹健硕的大马上,而是牵着马的缰绳在前面悠闲的走着。可是外我们的小王爷却是一步一挪的,慢吞吞的跟在后面,这可是太让小仙子着急了。

    只见此时的郑伦正撇着一双八字腿迈着四方步,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按着屁股,一张原本俊朗丰神、风流倜傥的粉面上,圆圆的黑着一只眼眶,嘴角上还挂着一条血丝,英挺的鼻子也红彤彤的,苦着一张脸亦步亦趋的跟着林乐诗“走”呢!

    哎~~!早知道这只小雌虎不好惹啦!自己还偏偏不知道死字怎么写,图的一时的痛快乱说个什么劲儿啊!自己有没有武松的本事,刚刚在树林里惹得这只小雌虎大发雌威,要不是自己身手敏捷,加上自己多年来练就的一身挨打的本事,恐怕自己这个当今皇上青眼有加,大力提拔的政坛未来之星,御笔亲封的赈灾剿匪钦差,皇族之中的世子小王爷,就要在树林里挂啦!

    想一想,如果被别人知道自己这个钦差大臣,被流寇突袭都没有死,却莫明其妙的死在一头雌老虎的凶残爪下,哎~~!这个脸还真是要丢大啦!

    “喂~!你到底听到没有,走快一点啊!”林乐诗看到郑伦依旧慢吞吞的跟在自己屁股后面,不禁又催促了一声。

    “好了,好了,知道了。”郑伦嘴里答应着,可是这两条八字腿迈起来一点也不见快。

    “我刚刚真的出手太重了?”林乐诗看到郑伦的样子不像是装出来的,心里不禁一阵歉然,凑到郑伦身边拉住了郑伦的衣袖,小声说道,“好了,我以后一定不会再揍你了,别生气啦~~!再说刚刚谁叫你乱说的,说起来还不是要怪你啊!”

    郑伦一阵苦笑,这话是怎么说的,自己都被人揍成这副德行了,还要背黑锅,哎~~这要我上哪说理去啊!

    林乐诗也知道自己刚刚一时的气愤,出手确实重了一些,可是看到郑伦的一副惨象不禁又是觉得好笑。林乐诗不敢让郑伦看到自己偷笑的样子,所以赶紧扭头向潭溪镇的街上看去。

    “哈!这下好了。郑广之,前面有一家客栈,我们去那里投宿吧!你也好在那里休息一下,好不好?”

    郑伦抬头看到林乐诗手指的地方,高高的挂着一副挑幌,上面写着四个明晃晃的大字。

    “同福客栈”

    明晃晃的挑幌就挑在一栋二层楼高的客栈的房屋角上,白色的底子上四个黑色的大字“同福客栈”,挑幌被一阵阵的风吹动在空中时卷时舒的飘摆,十分的惹人瞩目。

    郑伦跟在牵着马走在前面的林乐诗的屁股后面,一步一晃的走到客栈的门口。看的出来这家客栈的年代似乎已经颇久了,两层楼房的外檐上都经过了不少的风吹雨打,点点斑斑的痕迹如今时历历在目。客栈的大门倒是很高大,足足有两人高,两扇红漆的门板向两侧敞开着,门板上各有一只黄铜制造的门环咬在门上的狮子嘴里。郑伦先一步走进了大堂里,一路走向正在迎面的柜台。

    郑伦和林乐诗进来的时候已经是正午左右的时分了,可是虽然是在正饭口的时间,郑伦走进来后却发现整间的大堂里都没有一个人影。郑伦走向迎面的柜台,在三尺半高的柜台里,一个满脸精干的中年人正在里面趴在柜台上算帐。

    “喂!老板,来客人了。”郑伦咚咚的敲了敲柜台对着里面的男人招呼道。

    “哈~您好,客官您是要住店啊?还是要吃饭?”看来这个男人倒确实是个精干的角色,虽然一时大意没有发现有客人进来,可是现在却能够立即堆起满脸谄媚的笑容,点头哈腰的十分的殷勤,让颇为想要找茬发邪火的郑伦一时倒不好意思起来。

    “呃~~”郑伦扭头看了看站在门口外面的林乐诗,然后转头对老板说道,“我们要两件上房,还要在这里吃午饭。”

    “好,好,楼上就有干净的客房,早就给您准备好了。”老板继续着殷勤,做生意的人大多数都会有一副好脾气,当然这是要相对于那些有钱来光顾他们的客人,对于那些在街上沿街乞讨的穷人来说,是绝对看不到这些老板们的笑脸的。

    店老板的一句话说得好像是早就知道郑伦他们要来似的,早就给他们打扫准备好了住处,说得郑伦心里倒是一阵的舒服,颇有些宾至如归的感觉,再看这个店老板似乎也变得顺眼多了。

    “嗯,门外还有一位小姐,你叫个人去伺候一下。”郑伦转头指了指门口的林乐诗。

    “是,是,您放心。”店老板马上扭头冲着里面叫了一声,“二子,来客人啦~~!”

    只见柜台后面挂着的一块蓝布的门帘从里面一掀,一个年轻的小伙计从里面跑了出来。这个小伙计看样子倒是不大,也就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长得干干净净、身材瘦瘦弱弱的。身上穿了一件棕色的上衣,高高挽起了袖子,肩头上搭了一条白色的长巾,下身穿一条深蓝色的麻布长裤,裤子洗的有些发白了,脚上穿了一双黑色的圆口洒鞋,光头没戴着帽子,一块和上衣同色的头巾将头发包到了一起。

    此时小伙计走出来到了店老板的身边,点头躬身道:“掌柜的,有什么事儿啊?”

    “去,门外边有一位小姐,是和这位爷一起的,你去伺候着。”掌柜的别看在郑伦这个客人面前,一副恭恭敬敬的样子,在这个小伙计的面前倒是有些个气派,用手在小伙计肩上拍了一下吩咐道。

    小伙计赶忙跑出柜台,先是给郑伦躬身行了个礼,然后转头跑了出去,伺候那位小仙子去了。

    “爷,您是先看看房间啊?还是先用餐啊?”掌柜的依旧是那副笑眯眯的样子问道。

    “嗯,等一下吧!”郑伦倒是有自知之明,现在自己也是别人的仆役了,这些事情还是等林乐诗来了再由她作主吧!

    就在郑伦准备和店老板闲聊几句的时候,刚刚出去的那个小伙计已经接过了林乐诗手里的马缰:“小姐,您就交给小的吧!我帮您把马给牵到后面的马厩去,您请进去吧!那位爷还在等您的呢!”

    林乐诗点了点头顺手将马缰递给了小伙计,迈步走进了店门。一进大堂林乐诗就看到郑伦正站在柜台前和掌柜的闲聊,看样子是在等着自己,小仙子不禁心里一阵得意,走到郑伦身后问道:“怎么样了,都安排好了吗?”

    郑伦听到林乐诗在背后的声音,知道林乐诗已经进来了,扭头问道:“咱们是先去看看房间呢?还是先吃饭?”

    “先吃点东西吧!”林乐诗说道。

    “好,老板,我们就先不上去了,你叫小伙计把我们的行礼放到我们的房间去。”

    “好的。”

    掌柜的领着郑伦和林乐诗到了侧面的饭堂,招呼两人找了一张干净的桌面坐下。郑伦随便点了几道菜,店老板便退下去了。不大会儿的功夫,刚刚的那个小伙计便端着一道菜上来了:“两位客官请慢用。”小伙计殷勤的将菜放下后说道。

    “好,好。”郑伦一早上便被林乐诗修理了一顿,然后又一瘸一拐的跟着林乐诗走到这里,现在浑身上下都是疼痛不已,简直想要散架一样。所以,也没有多和小伙计说什么,随手向林乐诗一伸。

    小仙子被郑伦弄得一愣,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随即便明白了郑伦的意思,从身上掏出几文零钱递到了郑伦的手里。郑伦就好像是过路的财神一样,银钱随手过、分文不留取,一转手就赏给了老老实实站在一旁的小伙计。

    这小伙计看起来倒十分的老实,领了郑伦的赏钱赶紧哈腰谢道:“谢谢爷,谢谢小姐。您二位还有什么吩咐尽管说。”

    林乐诗听到小伙计先谢了郑伦心里不禁有些不乐意,心说这赏钱是我给的,你怎么先谢这个家伙啊!不过林乐诗在外人面前毕竟比较矜持一些,所以也没有表现出来,只是狠狠的瞪了郑伦一眼。郑伦此时那还有力气和他们多说,随意的摆了摆手,示意小伙计下去:“你让厨下里手脚快一点,把菜快点上齐了,我们吃完还要休息一下。”

    小伙计连忙答应了一声,转头跑去了厨房,不过心里难免嘀咕:这二位是怎么啦?这刚刚到中午,吃完就休息,也不怕存食啊!不过开店做生意的,无缘无故是决不会干涉客人的事情的,不要说人家吃完了就休息,就算是吃了一半就去休息,店家除了说一声“奇怪”之外,也没人去多管闲事。

    片刻之后,郑伦点的几道菜就都上齐了。郑伦和林乐诗走了一上午的时间,肚子里也确实有些饿了,便各自取了筷子吃起来。只是一直到两人快要吃完,这个店里也没有再进来一位客人。

    第三十九章    遍地是乞丐[本章字数:3419最新更新时间:2008-01-30 20:4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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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乐诗毕竟是女孩子,夹了几道菜便吃饱了,放下了筷子正在等待郑伦的功夫,就听到门口有人乞讨的声音传来,然后便听到小伙计的声音:“你快走吧!我们哪还能救助你啊!再有几天我们就和你一样去讨饭啦!”

    小伙计的声音刚刚说完,就听到掌柜的骂道:“放屁!胡说什么,一个叫花子赶走就是了,和他哪来的那么多废话!”

    “听到没有,我们掌柜的骂人呐!你快走吧!”小伙计嘟嘟囔囔的说了几句,终于将门外的乞丐赶走,可是却惹恼了门里的这位了。

    叫花子怎么啦?叫花子就不是人啦?郑伦上一世就是坐的小乞丐,全靠的是周围好心人的救助才能活下来,现在听到店家赶人,心里不禁对这铁石心肠的掌柜的有些恼怒。一转身从着大堂里郑伦就气呼呼的喊道:“有人吗?给我过来个人!”

    “有人,有人。爷,您有什么事儿,尽管吩咐。”随着一叠声的答应,小伙计从大堂一溜小跑便颠了进来。

    而坐在一旁的凌波仙子林乐诗则笑吟吟的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等着要看看郑伦准备怎么刁难店家。

    郑伦大声的叫喊将店里的小伙计叫了过来,等到小伙计点头哈腰的跑过来,一脸谦卑的笑容的看着郑伦,弯着腰问郑伦这位爷有什么吩咐的时候,郑伦一时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其实郑伦也不过是一时的气愤,想要对这些狗眼看人低的店家刁难一番,可是现在人家真的一脸谄笑的问起自己来,郑伦还真是拉不下这个脸来骂人。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现在人家一副毕恭毕敬的样子来面对自己,你说让这位毕竟已经做了一段时间小王爷的郑伦,怎么好意思去将这位其实也很可怜的店伙计臭骂一通。

    所以小伙计这么一问,郑伦还真是有点愣住了,过了片刻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找茬骂人,郑伦只好指了指桌子上的饭菜说道:“我们吃完了,收拾一下。”

    “是,爷。”小伙计马上笑眯眯的弯了弯腰,准备收拾起来。

    坐在对面的林乐诗原本揣着两只小手抱在胸口,就那么靠在椅子背上,满脸幸灾乐祸的准备看着郑伦怎么找店家的麻烦怎么刁难店家。可是小仙子怎么也没有想到,郑伦竟然是雷声大雨点小,原本气势汹汹的将店伙计叫了过来,看样子马上就是要发飙了,结果竟然又偃旗息鼓轻轻带过了,这可让林乐诗大大的觉得没意思。

    这个家伙要干什么啊!怎么虎头蛇尾的?小仙子皱了皱蛾眉不解的看着坐在对面的郑伦。

    此时小伙计已经将桌子上的盘子准备收拾下去了,可是郑伦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一伸手拦住了小伙计:“等一下!”

    小伙计滞了一滞,停下了手里的活计问道:“爷,您还有什么吩咐么?”

    “嗯~~,我们刚刚吃饭的时候听到外面好像有人在大吵大闹啊!是怎么回事?”郑伦提起刚刚自己听到的对话,心里的那点怒气又渐渐的升起来了。

    这下可让小仙子又高兴起来了,林乐诗心里不住的暗呼:来了,来了。看不出来,这个该死的臭家伙看来也不是个省油的灯,我到要看看这家伙怎么刁难这个店家。想到这原本已经意兴阑珊的小脸上又慢慢浮现出幸灾乐祸的神情。

    “是,爷。刚刚我们不是在吵架,是这样的。门外边来了个要饭的叫花子,看到我们这里是客店以为我们这里有饭菜呢!所以是来讨饭的。我倒是想要给他找一点剩菜剩饭的打发他走,可是我们掌柜的的不愿意啊!所以我们掌柜的就出去将那个叫花子给赶走了。打搅了两位吃饭还真是对不起啊!还请两位多多包涵吧!”小伙计说着就马上鞠了一个躬,向郑伦和林乐诗道歉。

    其实刚刚郑伦就已经听清楚外面到底是怎么回事了,要不然他也不会发脾气。可是现在人家这么恭恭敬敬的和自己道歉,还是那句话啊:伸手不打笑脸人。郑伦到不好意思再骂这个小伙计了,再说刚刚赶人的也不是这个小伙计,要说起来这个小伙计还是个善心肠的好人。

    对面的小仙子看到郑伦又要没话了,这可等不得了,马上就接过去问道:“你是叫二子是吧?”

    “是啊!小姐。”小伙计依旧满脸谄笑的转头对林乐诗回答道。

    “嗯!那好我问你,二子,你们这里可是没有剩菜剩饭了吗?”

    “这~~倒是有。”小伙计迟疑着回答,不知道林乐诗这么问是要干什么。

    “嗯!那我再问你,既然你们还有剩菜剩饭的,怎么不能给那个叫花子一点,而非要把人家给赶走呢!”林乐诗继续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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